日前,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163号令,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该《条例》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结束了我国招标采购行业没有实施条例的历史。从2012年2月1日开始,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除了要遵守《招标投标法》、七部委30号令、七部委27号令等相关法律规范以外,还应当遵循《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业务二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