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30日,按《松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阳县招标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松政发〔2006〕15 号)的文件要求,县招标投标中心成立,与县行政服务中心合署办公。通过5年的努力,我县招投标统一平台从无到有,从小到大,作用不断发挥,认可度进一步提高。截止到2011年6月底,累计受理各类交易项目818个,完成交易资金达27.95亿元,为政府增收节支5.90亿元。其中工程和采购招标类项目663个,完成交易资金17.52亿元,资金节约率12.39 %,土地出让和产权交易类项目155个,完成交易资金10.43亿元,资金增值率53.16%,政府资金使用效率得到有效提高。
一、完善制度,提高效率,积极打造公平公正、高效廉洁的交易平台。
一是明确定位,深化统一平台构建。在县招管委、县纪委的统一部署下,进一步明确了县招管办、专业主管部门和县招投标中心的职能定位,确定县招投标统一平台由领导机构、监管机构和操作机构三个层面构成。2008年以来,在原有8个规范性文件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各配套政策和制度规则,出台了《松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松阳县招投标市场不良行为记录认定和处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针对现有专家库人数少、质量不高、素质参差不齐等问题,重新筛选组建了专家库,目前专家库已有房建、市政、水利、交通、政府采购等项目评审专家213人。二是完善制度,加强内部管理。自2007年开始,进一步优化了工作流程,健全了内部管理制度,完善了信息发布、开标评标、保证金管理和中标结果公示等操作制度。根据《内设科室考核办法》,切实落实《工作人员廉政守则》,严肃工作纪律和保密原则,还制定了严格评标区监控制度。此外,采取中心领导在各种场合强调中心工作人员工作纪律,要求评委评标前签署承诺函,统一存放手机,邀请县公证处公证员全程公证,指定专人使用电子监控设备对每一个交易项目的开(评)标过程实行全程监控,并制成电子档案加以保存等措施,加强内部管理。三是加强软硬件设施,不断强化社会监督。在中心醒目位置制作了《服务指南》、《收费标准》和《工作流程》等,在交易大厅、评标室等处增设了随机摇号机、电脑等硬件设施,并用投影仪当场公布资格审查结果、投标报价、评标结果等相关信息,保证开标过程公正、透明。2010年,正式启用了评标专家自动语音抽取系统,所有招标项目评标专家抽取工作均由该系统随机完成,完全取代了以往人工抽取+电话逐个通知的模式,实现了评标专家抽取和通知过程的保密性。此外,还对交易大厅的音箱、功放等音响设备进行升级改造,并新增了两部监控摄像机,使招投标监控摄像机的总数达到8部,遍布了所有开标评标区域,进一步提升中心为各类交易服务的能力。在招标过程中,严格遵循“四个公开”原则,做到公开规章制度、公开运作程序、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接受监督。对于一些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重点、热点项目(如2008年度县茶叶市场东16米路建设工程等),还主动邀请县人大、政协和有关新闻媒体参与招标过程的监督。四是改进措施,规范管理,建设公开公平的交易平台。从2007年下半年开始,逐步完善了评标入围办法,在开标当天随机抽取15家企业进入评标;改进了投标保证金的进出方式,对于国家强制招标的项目,要求投标保证金从投标单位帐户进出,规范了投标保证金管理制度,增加了串标难度。自2009年开始,招标过程中原由中介操作的投标人报名、招标文件发售等环节工作,改由中心实施,有效堵塞报名环节投标人信息泄漏,保证了交易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从2010年3月开始,会同县检察院对进入中心平台的所有招标项目在预中标公示阶段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促进了投标人之间合理,有序的良性竞争,净化了招投标市场。五是强化理念,改进服务,打造高效便捷的交易平台。加强了招投标专用网站建设,及时发布招标公告、预(中)标公告等相关信息。对于一些投资额较大的工程,实行了招标文件网上下载,取消了报名手续,减少投标环节。从2008年初开始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对200万以下的小额招标项目开设了“快速通道”,从法定28天缩短至13天,大大缩短了招标时间。六是理清思路,拓展空间,把监管工作向边向角延伸。从2008年开始,协助相关部门加强了对场外交易的检查监督力度,在此基础上,中心会同有关部门对县重点建设项目实施标后检查,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从2007年开始还加强了乡镇招投标分中心的建设,在古市、玉岩、象溪等五大镇建立了招投标分中心,并对乡镇分中心的从业人员进行了专项业务培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