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县财政局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制度的通知》,对我县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的适用范围、内容、要求、程序进行了规范和明确。这标志着我县所有政府采购项目将统一进中心集中交易,并全面实现政府采购办审批管理和招投标中心操作实施的 “管办分离”。
(业务一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