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成立社会团体的筹备许可
项目类型
行政事业性
受理部门
民政局
机构代码
00266449-2
受理人
徐跃华
承办人
审核人
周国法
批准人
詹火娟
法定期限
60天
承诺期限
即办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无收费
申报材料
社团发起人应当自收到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筹备的批准文件之日起3个月内,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一)5名以上发起人(或3个以上发起单位)共同签署的筹备成立社团申请书;(二)业务主管单位批准文件;(三)章程草案;(四)社团发起人(含个人和单位)、拟任负责人、专职工作人员基本情况和身份证明;(五)验资报告和办公场所证明;(六)已联络的会员名册。
审批条件
(一)有50个以上的个人会员或者30个以上的单位会员;个人会员、单位会员混合组成的,会员总数不得少于50个;(二)有规范的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三)有固定的住所;(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五)有合法的资产和经费来源,全国性的社会团体有10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地方性的社会团体和跨行政区域的社会团体有3万元以上活动资金;(六)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审批依据
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浙江省社会团体管理办法》。
审批流程
申请→受理
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