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松土告字[2011]12号
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4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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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块编号 |
土地位置 |
土地面积(㎡) |
规划指标要求 |
土地用途 |
出让
年限
(年) |
起始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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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生活办公楼占总用地比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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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村9号 |
王村工业区块9号地块 |
42972 |
≥1.0 |
≥50% |
≤20% |
≤7% |
工业 |
50 |
781.27 |
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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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村10号 |
王村工业区块10号地块 |
11616 |
≥1.0 |
≥50% |
≤20% |
≤7% |
工业 |
50 |
211.19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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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村11号 |
王村工业区块11号地块 |
71739 |
≥1.0 |
≥50% |
≤20% |
≤7% |
工业 |
50 |
1304.29 |
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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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村12号 |
王村工业区块12号地块 |
20378 |
≥0.6 |
≥26% |
≤20% |
≤7% |
工业 |
50 |
551.03(其中已建建筑物重置总价180.54万元) |
1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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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具有创办工业企业资质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11日至2011年10月31日16:00时,到松阳县招投标中心(西屏镇新华路 36号)获取挂牌出让文件(挂牌出让文件资料费2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11年10月11日至2011年 10月31日16:00时,到松阳县招投标中心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11年10月31日16: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地点为松阳县招投标中心(西屏镇新华路 36号);挂牌时间为2011年10月20日8:30时至2011年11月2日16:00时。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联系电话:0578—8078016 联系人:潘献伟、杨灵艳
开户单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开户行:松阳县工商银行 帐户:1210271029064001302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0一一年九月二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