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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发布时间:2009-12-10 15:35:26 作者: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拍卖出让公告

松土告字[2009]13

经松阳县人民政府批准,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位于古市镇横街西路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序号

地块位置

出让

面积

(2)

建筑面积

(2)

建筑占地面积

(2)

土地用途

出让年限()

起拍价(/2)

竞 买

保证金(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1

古市镇横街西路南A1号地块

153.9

506

105.3

商服

住宅

40

70

1085

5

详见

建设局

规划

设计

条件

2

古市镇横街西路南A2号地块

155.8

571

106.6

商服

住宅

40

70

1085

5

3

古市镇横街西路B4号地块

159.6

633

109.2

商服

住宅

40

70

1085

5

4

古市镇横街西路C4号地块

171

550

117

商服

住宅

40

70

1085

5

5

古市镇横街西路D3号地块

117

606.5

117

商服

住宅

40

70

1085

5

6

古市镇横街西路D4号地块

117

606.5

117

商服

住宅

40

70

1085

5

7

古市镇横街西路D5号地块

117

537.5

117

商服住宅

40  70

1085

5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应当单独申请。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本次拍卖设有底价。

四、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091215日至20091228日,到松阳县招投标中心(西屏镇新华路36号)或古市国土所(古市镇广场路)获取拍卖出让文件(拍卖文件资料费100元)。

五、申请人可于20091221日至20091228,到松阳县招投标中心或古市国土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091228日下午 4:00时。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将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拍卖会定于20091230日上午10:00时在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举行。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古市国土所

联系电话:80780168086073     联 系 人: 潘献伟、陈玉珺

开户单位: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专项资金专户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古市管理所

开 户 行:松阳县工商银行、松阳县农业银行古市分理处

    户:1210271029064001302835301040001821

 

 

松阳县国土资源局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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