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单位:
由于招标文件存在若干错误或表述不当之处,现对招标文件更改、补充如下:
一、招标文件P39页3.38.4“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认可后,作为该项的暂定承包单价,作为支付月进度款的依据,结算时以县审计局最终审定的单价为准。”改为“经监理人审核、发包人认可后,作为该项的承包单价。
二、招标文件P49页“(3)放水系统改造工程” 删去重复、保留一项,P59页Ⅰ标段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十四中“大坳山塘整治工程”更正“馒头山垄山塘整治工程”。
三、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中关于“人工挖运淤泥、人工清淤”等项目为人工挖运,运距均按200m以内计列;“库尾疏浚、库内清淤”等则按机械挖运考虑,运距按1km以内计列。
四、招标文件中关于“劈裂灌浆”项目单位统一为“m”,“粘土斜墙填筑”项目单位统一为“m3”。
五、招标文件5.2.2.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之Ⅱ标段工程量清单报价表十七更改如下表1;P119页“项目施工条件对照表3”中部分子项目施工条件更改如下表2。
招标中心:松阳县招投标中心 招标单位:松阳县水库和堤防管理处
备案单位:松阳县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七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