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10年50省道龙丽线(松阳段)路面大中修工程已由浙公路复[2010]30号和丽市公 [2010]18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松阳县公路管理段,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2010年50省道龙丽线(松阳段)路面大中修工程位于松阳县境内,主要内容:沥青混凝土路面中修4Km,路面大修1Km(水泥混凝土路面0.6Km);拆除收费站设施一处。共为一个合同段,计划工期4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养护二类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共为一个合同段。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属于本条款规定的“母公司”,其一级子公司可以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但同属一个子公司的二级子公司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年6月 11 日至2010年 6 月18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人公章)。在松阳县招投标中心(松阳县西屏镇新华路36号,工商银行四楼)报名洽购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600.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现场踏勘及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由投标人自行了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年7 月6 日 9 时 0 分,投标人应于当日 9 时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松阳县招投标中心(松阳县西屏镇新华路36号,工商银行四楼)。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松阳县招投标网http:www .sycgzb.com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公章):松阳县公路管理段
联 系 人: 刘彩旗 联系电话:0578-8062911 地址:松阳县长虹东路178号
招投标中心(公章):松阳县招投标中心
联 系 人:张志军 周莉 联系电话:8078015 地址:松阳县新华路36号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浙江方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川来 联系电话:8069231 地址:丽水市丽阳街517号
2010年6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