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松阳县东坞源小流域治理 工程已由松阳县发改局以 松发改综 [2009]178 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松阳县水库和堤防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 浙江省和地方配套 ,招标人为 松阳县水库和堤防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松阳县东坞源小流域治理工程 :该工程位于松阳县叶村乡,沿松荫溪支流东坞源流域分布在三个区块上,分别为麻东段,位于麻寮、东坞村附近;松山段,位于松山村附近;河头段,位于河头村附近。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10年一遇。主要建筑物为防洪堤,防洪堤总长3.04km。
工程总投资价:人民币肆佰玖拾柒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6个月。
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丽水市范围内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3.2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工程建造师注册证书(含临时执业证书)或水利工程专业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证书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在建或预中标项目。
3.3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4企业主要负责人和本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体为:①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以及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须提供聘书或任职文件)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②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3.5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6其他要求:有严重市场不良行为的企业或项目负责人拒绝参加投标。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0 年 06 月 01 日至2010 年 06 月 07 日到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工本费为500 元人民币报名时提供以下资料: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有效身份证件报名,同时递交: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项目经理或建造师注册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A、B、C类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0 年 06 月28日上 午 09 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为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松阳县西屏镇新华路36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松阳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招标人:松阳县水库和堤防管理处
地址:西屏镇新华路36号县工商银行四楼 地 址:松阳县长虹西路48号
联系人:周莉 联系人:黄苏琼 余志仙
联系电话:8078015 电 话:0578-8072978 0578-8060656
2010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