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公告(第二次)
1、建设单位: 松阳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工程名称: 县消防站迁建工程。工程中标价998.1016万元,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经松阳县招标投标管理机构核准,已具备监理招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 丽水市处州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3、工程概况:
①、工程地点:位于松阳县环城南路与通向西屏三桥道路交叉口西北角
②、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6198.64平方米,五层框架结构。
③、质量要求:合格
④、工期要求:总工期 362 日历天
4、本招标工程共分 一个标段 ,招标内容: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安装全过程监理。
5、报名条件:
①、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②、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具有全国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6、报名资料:报名时请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于2010年12月20日—2010年12月22日17时前(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到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报名。报名同时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总监的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
7、资料费:招标文件资料费每份叁佰元(售后不退)。
8、其他规定: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他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投标中心(公章):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招标人(公章):松阳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地址:松阳县西屏镇新华路36号
电话:0578-8078015 电话: 0578-8060656
联系人:周莉 联系人:余志仙
发出时间:2010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