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安民乡大潘坑村公路工程,经县交通管理部门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用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名称:松阳县安民乡大潘坑村公路工程
二、工程地点:松阳县安民乡境内
三、招标单位:松阳县安民乡人民政府
四、工程概况:松阳县安民乡大潘坑村公路工程起点接大潘坑村首,终点为大潘坑村后,全线长0.75km,路基宽度3.5m,水泥混凝土路面3.0m,其中K0+300~K0+450段150米路基宽度为2.0m,外挑1.5m宽。本工程共为一个合同段。工期5个月。
五、报名须知
1、对投标人资质要求:①投标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备公路、市政、水利、路桥、公路养护或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②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公路、市政、水利、路桥、公路养护、工业与民用建筑叁级及以上项目经理资质或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且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建工程。
2、报名资料:①企业法人代表(带身份证)或其委托代理人带法人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委托书原件,并同时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②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建造师注册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和工作手册原件及复印件;③自2006年12月15日以来完成1个长度3公里以上的准四级及以上公路的业绩复印件【合同协议书;已完工程交(竣)工验收工程质量证明文件复印件(以质量监督部门出具的质量鉴定报告或质量等级证书为准;如以交通部2004年第3号令《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的,则提供业主出具的交工验收证书)】。
3、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09年11月27日至2009年12月03日上午8:30~12:00至下午14:00~17:00(双休日不报名)。
4、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地点:松阳县招投标中心(松阳县西屏镇新华路36号工商银行四楼),招标文件资料费500元(售后不退)。
六、其他:本工程不接受挂靠,投标人所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符合丽水市的有关规定。
招投标中心(公章):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招标人(公章):松阳县安民乡人民政府
地址:松阳县西屏镇新华路36号 地 址:松阳县安民乡
联系电话: 8078015 联系电话:0578-8063860
联 系 人:张志军 周 莉 联 系 人:潘金亮
公告发出时间:2009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