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 标 公 告
招标序号:SZDGCJS2007-007号
一、我方 松阳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的建设项目 松阳县江滨大道一期景观工程 ,已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 政府投资 ,已落实。丽水市经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受业主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松阳县江滨大道北路 (2)工期要求:260日历天
(3)工程造价约:787.3649万元
三、投标人主要条件:
(1)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2) 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 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园林相关专业毕业证书。
(4)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具有建设市场严重不良行为或黑名单在公示期内的谢绝投标。
四、本工程进入评标人采用随机抽签方式产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对抽签入围的进入评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五、报名时间: 2007 年 9月25日至 2007 年9月 29 日每天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投标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证明书和身份证件或委托人持法人委托书和身份证件到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西屏镇新华路36号)报名;招标文件发放时间:2007年9月29日-30日上午 0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分至 17 时 00 分;招标文件每份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报名同时交验: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拟定项目经理的项目经理证书和工作手册等复印件(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其他规定
1、本工程不接受挂靠、已有在建、预中标或中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投标人及其所派的项目经理必须符合相关规定。
2、投标人有串标、围标、虚假投标及其它违法行为的,将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招标人:松阳县城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丽水市经济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松阳县西屏镇公园路9号 地 址:丽水市丽青路141号
联系人:吴振星 联 系人:陈伟、朱海军
电 话:0578- 8060809 联系电话:0578-2151491
松阳县招投标中心(盖章):
地址:松阳县西屏镇新华路36号工商银行四楼
联系人:张志军
联系电话:0578- 8078015
本公告发布时间:2007年9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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