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西屏镇阳溪片农民饮用水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松阳县西屏镇阳溪片农民饮用水工程,经浙水计[2007]112号文件批准,工程预算约95万元,工程所需资金已落实,经松阳县招投标管理机构核准,已具备招标条件,决定采取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建设单位:松阳县西屏镇农民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2、工程概况:本次实施的工程为松阳县西屏镇阳溪片农民饮用水工程供水管网的土建工程。主要包括管沟、泵房、水池等工程。工期150天。
3、报名条件:(1)应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其以上资质;(2)投标申请人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叁级及以上执业证书,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本工程不接受挂靠,中标后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必须到位上岗,中标人所派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有关证件在建设期间必须由业主管理。
4、报名资料:报名时该独立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同时递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项目经理)、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任职A、B、C类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以及近五年内,企业、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的业绩证明材料(质量评定报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报名人员的劳动合同(需当地劳动部门签证)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养老金缴纳证明(2006年9月至2007年9月底连续12个月在委托企业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原件),总经理是委托人的可不提供。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各投标申请人严格按照公告要求和自身条件参加投标报名,招标人通过资格审查确定潜在投标人。逾期不予受理。
5、报名时间:2007年11月8日至11月14日,上午8:30点至11:30点,下午2:30点至5:00点,双休日不报名,逾期不予受理。
6、报名地点:松阳县招投标中心(松阳县西屏镇新华路36号工商银行四楼)。
7、投标人于2007年11月14日下午2:30点至5:00点,到松阳县招投标中心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收资料费伍佰元,逾期不再办理。
8、其他:本工程拒绝挂靠,一经发现,一律取消投标资格,并上报相关部门。
招标中心(公章):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招标人:松阳县西屏镇农民饮用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联系人:张志军 联系人:余志仙
联系电话:0578-8078015 联系电话:0578-8060656
地址:西屏镇新华路36号县工商银行四楼
公告发出之日:二OO七年十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