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即将开展2011-2012年全省联动协议供货项目的通知
各协议供货商:
2011-2012年全省联动“计算机、打印机(含一体机)、传真机、复印机、扫描仪、投影仪、油印机、不间断电源(UPS)、服务器、防火墙、交换机、路由器、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空调、电视机”协议供货项目的招标工作己结束,我县即将开展全省联动协议供货项目的实施工作,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协议供货商的资格
1、在本次协议项目招标前,已被投标人标前确定的本县协议供货商(以省采中心公布的结果为准);
2、在本次协议项目招标结束后经中标人授权的本县协议供货商。
二、授权协议供货商的认定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已进行供应商注册登记;
2、具有一年以上时间参与本县政府采购活动,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在本县或丽水市区设有机构和办公场所;
3、需由协议项目中标人的授权委托书(法人签字并盖公章,电子公章无效);
三、履约保障金
1、计算机、复印机、服务器、防火墙、交换机、路由器、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空调等项目履约保证金为1000元/品牌,每项目最高不超过5000元,履约保证金总金额不超过10000元(所有品牌、项目);
2、打印机、一体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油印机、不间断电源(UPS)、电视机等项目履约保证金为1000元/品牌,每项目最高不超过2500元,履约保证金总金额不超过5000元(所有品牌、项目)。
四、由于省采中心未公布协议供货商的名单,已被投标人标前确定的本县协议供货商、标后授权协议供货商于2011年9月25日前将有关证明材料(证明标前授权确定的)、标后授权书提交至县招投标中心业务一科。
县采购办和县招投标中心将另行告知承诺函、授权协议供货商须提交的书面材料以及履约保证金交纳信息等事宜,请各协议供货商及时关注“松阳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发布的有关通知。
联系方式:县采购办 8071860
县招投标中心 8078016
松阳县政府采购办
松阳县招投标中心
二0一一年九月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