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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窗口以“授权提效”促进服务提升
发布时间:2009-12-16 8:56:18 作者:
 

国税窗口为解决部分涉税事项的审批过程中信息共享程度不高、流程设计手工审批痕迹明显、环节多、程序繁、时间长的问题,突破传统思维方式,进行了大胆的探索和破解,提出了以“授权提效”、改审批事项为即办事项为核心内容的涉税审批制度改革思路。

主要做法:

由于项目涉及面广,变动大,为稳妥起见,将项目的推广分成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是制订税源管理标准,实现管户信息共享,梳理审批项目,制订部分项目在授权提效标准下的新业务规程;第二阶段是在第一阶段取得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推广到所有涉税审批事项,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完善新的监督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阶段:将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含小型商贸、大中型商贸、非商贸企业)、一般纳税人转正、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普通发票票种核定(调整)、企业衔头发票印制审批、残疾人就业享受增值税退税优惠政策等9个涉税审批事项和逾期申报的简易处罚,通过“授权”,在合理、合法、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实现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结。具体做法是:

1.确立理念。在树立“维权、公平、效率、和谐”服务新理念的基础上,通过集中培训、召开座谈会和工作进度汇报会、开展大讨论活动等形式,破除了“坐等管理”的思想,树立“送推服务”的理念,由被动转向主动,促进广大干部特别是税收管理员工作习惯、思维方式的转变。

2.改革流程。对原先涉税事项的审批流程进行改革,改审批事项为即办事项。具体的操作业务规程是:税收管理人员按照税收管理员制度的要求,通过“送推服务”,辅导纳税人做好相关事项,并及时了解和掌握纳税人的基本生产经营情况和财务核算状况,并录入“一户式”平台。当纳税人到国税部门办税服务厅提出申请办理涉税审批业务时,办税服务厅的工作人员根据具体涉税事项的审批标准及审核要求,结合税收管理部门预先贮存的“一户式”信息,当场直接作出审批决定。之后,由系统自动将相关审批结论信息发送到有关的管理部门,进行告知性确认,便于税源管理部门及时掌握相关信息,同时通过系统再次进行监控校验,切实加强后续管理。

3.规范制度。按照合理授权、责任明确、信息共享的原则,出台了一系列规范化、系统化、具体化的规定和办法,如《纳税人税源管理和基础信息采集工作规范(试行)》、《关于进一步明确税收管理员工作职责的通知》、《残疾人就业享受增值税退税操作规范(指南)》、《普通发票票种核定(调整)操作规范(指南)》、《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审批操作规范(指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操作规范(指南)》、《企业衔头发票印制申请审批操作规范(指南)》、《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退税操作规范(指南)》等制度。强化制度保障。

4.技术支撑。以征管辅助系统的任务机制和“一户式”为基础,建立信息一体化平台,启用市局研发的包括完整的任务触发和分配机制、“一户式”信息录入和信息查询以及涉税事项办理提示、事后监督考核等功能在内的系统。

5.防范风险。实行授权不授责,权力与责任合理分离。由纪检监察、政策法规部门负责检查监督和指导,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严格责任追究,防范国税干部的执法风险和纳税人的税收风险,为“授权提效”提供坚强的监督和政策保障。

授权提效的初步成效:

实施授权提效后,纳税人办理相关涉税事项,只要向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提供完整的申请资料,办税服务厅工作人员就可根据具体涉税事项的审批标准及审核要求,结合税收管理部门预先贮存的一户式信息,当场做出审批决定,无需再通过申请——核实——逐级审批——反馈——结办等多部门、多道环节流转,不仅缩短了审批时间,办事质量也有大幅度提升,真正实现了公平、公正、公开,对提高办事效率,方便纳税人起到了很大作用。为此,前来办事的纳税人,无不竖起大拇指称赞授权提效 省时、省事、省心

2009111日起正式实施授权提效项目以来截止123,通过授权提效共受理涉税事项49件,当场办结34件。其中受理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18件,当场办结14,未办结4件;受理防伪税控最高开票限额审批7起,当场办结6,未办结1件;受理普通发票票种核定(调整)6起,当场办结5,未办结1件;受理残疾人就业享受增值税退税申请18件,当场办结9,未办结9件。

(国税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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