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完成省中心下达的电子档案扫描工作任务,质监窗口严格按照《浙江省组织机构代码电子档案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电子档案的上报工作。采取的措施:一是代码数据不管是有效期内的还是已注销的全部找出纸质档案,逐个进行扫描归档;二是代码数据在有效期内,但纸质档案找不到的,就通过换证、年度信息审核,补齐资料进行扫描归档;三是代码数据在废置库中,历史档案又找不到的,就整理成目录清单,请工商、编委、民政等相关部门进行核对,并加盖业务专用章。再填写注销单,与其一并进行扫描归档。
经过努力,截止2008年11月20日,质监窗口已从6月份的59.32%,提高到了99.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