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森林植物检疫证的核发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县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站
机构代码
E9676630-0
受理人
施群芬
承办人
徐秀蕾
审核人
叶江林
批准人
程荣亮
法定期限
15天
承诺期限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收费依据:国家林业部、国家物价局、财政部联合发布的林护字[1988]492号;《国内森林植物检疫收费办法》价费字[1992]196号。标准:森林植物及林副产品货值的千分之三,苗木千分之八,药材千分之五,果品千分之一
申报材料
1、产地检疫合格证;2、调运的森林植物或产品清单。
审批条件
1、申报材料齐全;2、无森林植物检疫对象。
审批依据
《植物检疫条例》第七条、第八条、第二十一条;《植物检疫条例实施细则》(林业部分)第六条、第十二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审批流程
1、调运前申请产地检疫;2、取得《产地检疫合格证》;3、凭合格证办理《森林植物检疫证书》。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