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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生野生动物或产品出县境运输许可
发布时间:2009-4-29 9:16:58 作者:
 

项目名称

陆生野生动物或产品出县境运输许可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县森林分局

机构代码

00266487-1

受理人

周惠

承办人

何益财

审核人

郭鲁跃

批准人

李振华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1日内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提交合法来源证明等材料

审批条件

具备申请资格、相关单位的同意及证明。

审批依据

《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三十一条

审批流程

申请人持运输申请表及有关材料,接到申报材料后,如有必要,指派有关工作人员或委托有关部门进行现场鉴定审核,经审核后,核发《野生动(植)物运输证》,不予办理的,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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