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县森林分局
机构代码
00266487-1
受理人
周惠
承办人
何益财
审核人
郭鲁跃
批准人
李振华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5日内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浙江省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申请表;2、一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
审批条件
具备申请资格、相关单位的同意及证明。
审批依据
《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二十五条
审批流程
经审核和考察后,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与驯养繁殖要求的,属驯养繁殖一般保护陆声野生动物的,核发《驯养繁殖许可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