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省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狩猎证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县森林分局
机构代码
00266487-1
受理人
周惠
承办人
何益财
审核人
郭鲁跃
批准人
李振华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5日内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猎民申请表;2、一寸半身免冠照片3张。
审批条件
具备申请资格、相关单位的同意及证明。。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浙江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第十八条
审批流程
经审核和考察后,凡符合法律、法规规定与猎捕要求的,属猎捕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的,核发《猎捕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