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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堰水毁修复工程退保证金通知
发布时间:2007-2-1 9:33:15 作者:

青龙堰水毁修复工程

退保证金通知

 

各投标人:

青龙堰水毁修复工程招投标活动已经结束。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请各投标人携带有关证件,于5个工作日内到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办公室(松阳县新华路36号,县工商银行四楼),办理投标保证金退回手续。

 

 

 

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2007年1月31日

 

 

 

版权所有: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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