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0日,中心干部深入西屏镇岩下村和清路村开展“一户一策一干部”结对帮扶活动。每到一户贫困户家中,中心干部都嘘寒问暖,了解结对户生活生产上的困难,并建立结对帮扶档案,制定长效帮扶措施。中心10名干部共计帮扶困难对象11户,落实帮扶资金3300元,建立帮扶档案11份,制订帮扶措施15项。
(办公室)
◇日前,经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中标供应商的授权,并签订承诺书,缴纳履约保证金后,我县2011年至2012年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商名单公布。共涉及计算机、数码相机、数码摄像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打印机(含一体机)、复印机、油印机、服务器、交换机、路由器、不间断电源(UPS)、防火墙、电视机、空调等16个品目,10余个供应商。本期协议供货价格和优惠率分别为实际采购时的最高限价和最低优惠率。采购单位应在协议供货价格和采购预算限额内,按规定程序确定最终成交供货商。相关内容可登陆浙江政府采购网“协议定点采购大厅”栏和松阳县政府采购招投标网“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栏查询。
(业务一科)
◇日前,温家宝总理签署国务院第163号令,正式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该《条例》经2011年11月30日国务院第18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12年2月1日起施行。《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颁布实施,结束了我国招标采购行业没有实施条例的历史。从2012年2月1日开始,我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除了要遵守《招标投标法》、七部委30号令、七部委27号令等相关法律规范以外,还应当遵循《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规定。
(业务二科)
◇2011年1-12月,县招标标中心共受理各类工程项目90个,完成交易项目87个,完成工程类交易金额3.68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0.58%。和上一年度相比,县招投标中心受理和完成的工程类交易项目的数量、交易金额和资金节约率均有不同程度下降。特别是资金节约率下降较为明显,从2010年度的13.93%下降为10.58%,下降了2.45个百分点。
(业务二科)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印刷企业的监督管理,深入贯彻落实《行政许可法》及新闻出版总署有关文件要求,促进我县印刷业健康有序发展,文广新窗口积极开展人员培训,认真做好宣传告知,确保节前节后服务不“放假”,争取在今年3月底前完成我县印刷品、出版物经营企业年度核验工作。
(文广新窗口 杜依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