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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项目审批
发布时间:2009-4-27 15:28:16 作者:

项目名称

外商投资项目审批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松阳县经贸局

机构代码

00265662-8

受理人

经贸窗口工作人员

承办人

技改科工作人员

审核人

外贸科科长

批准人

分管领导

法定期限

 

承诺时间

1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和标准

 

申报材料

1.证明项目业主的有效文件(包括营业执照和法人代表身份证);
2.
新增工业用地项目,提供县政府土地出让方案批准文件和土地成交确认书;
3.
环保部门意见;
4.
核准事项:提供立项申请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
合资、合作项目需提供资金、能源供水供电意见等;独资项目需提供投资者法律和资信证明文件。
 
注:1. 投资1000万元至5000万元以内的技术改造项目由乙级及以上的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工程咨
 
询或设计单位编写;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技术改造项目由甲级专业技术服务机构、工程咨询或设
 
计单位编写
2.
4需提供电子文本各1份。

审批条件

符合审批依据规定、且不需国家综合平衡的项目,总投资在3000万美元(含)以下

审批依据

1、《指导外商投资方向规定》;
2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暂行办法》;
3
、地方政府按照有关法规对上款所列项目的核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
、《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暂行办法》。

审批流程

窗口受理—申报资料审核—审查员现场勘查—审查员审查-核准员核准—受理窗口告知送达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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