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生猪定点屠宰厂(场)设置许可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松阳县经贸局
机构代码
00265662-8
受理人
经贸窗口工作人员
承办人
行业办主任
审核人
县人民政府
批准人
法定期限
承诺时间
1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和标准
审批全程不收费
申报材料
1、 1、设立乡镇生猪定点屠宰点申请报告;2、 2、集中临时屠宰点的位置图;3、 3、集中临时屠宰点的组成人员及分工;4、屠宰点的内部管理制度;
审批条件
1、必须符合省人民政府和松阳县关于生猪屠宰场(点)的设置规划;2、生猪定点屠宰点的选址应当符合国家和本省、环境保护、食品卫生、动物防疫、土地利用等 要求;3、要有相应的持有屠工证的屠宰技术人员和持证检疫,检验人员、屠宰技术人员必须持有健康 证。
审批依据
1、 国务院《生猪屠宰管理条例》;2、 浙江省《实施<生猪屠宰管理条例>办法》;3、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工作的通知》;4、松阳县加强《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实施办法》。
审批流程
1、生猪屠宰企业向经贸局提交经乡镇人民政府同意的设点报告。2、由县政府根据省政府和松阳县制定的设置规划,组织经贸、农业卫生、工商、环保、建设等 部门按照松阳县《生猪屠宰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审查、确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