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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企业特种作业人员
发布时间:2009-4-27 15:14:45 作者:

项目名称

煤炭企业特种作业人员
操作资格证书核发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松阳县经贸局

机构代码

 

受理人

经贸窗口工作人员

承办人

技改科工作人员

审核人

技改科科长

批准人

分管领导

法定期限

 

承诺时间

 15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和标准

 

申报材料

1.企业申请报告;
2.
煤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证明;
3.
考试合格证书。

审批条件

煤炭企业瓦斯检验工、采煤机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

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煤炭法》;
2
、《煤炭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

审批流程

1.煤炭企业报送有关材料送经贸委窗口受理;
2.
经贸委自受理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经审查合格的,颁发《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经审查不合格的,发给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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