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滩涂围垦项目审批
发布时间:2009-4-29 15:19:10 作者:
 

项目名称

滩涂围垦项目审批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县水利局

机构代码

00266432-9

受理人

审批中心水利窗口宋黎明

承办人

建设与规划管理科

审核人

曾建伟

批准人

黄德慧

法定期限

20

承诺期限

材料全5个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依据:浙价费〔1998437号;

标准:1、用于工业、交通、商业、旅游等类项目,按占用面积一次性8/平方米征收;

      2、用于农业种植、水产养殖的,按占用面积一次性0.5/平方米征收,经省滩涂围垦主管部门批准审核同意,可减免围垦滩涂资源使用费。

申报材料

1、滩涂围垦许可申请审批表一式4份;

2、围垦项目建议书及审查意见书一式2份;

3、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查意见一式2份;

4、有相关工程咨询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围垦项目初步设计一式2份;

5、已经相关部门批准的围垦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

6、建设单位联合投资的,申请人应提供联合出资方出具的委托书;

7、滩涂资源费申请减免审批裹一式5(不需要减免滩涂资源使用费的无需提交)

8、缴纳滩涂资源费凭据一式2份。

审批条件

1、符合《浙江省滩涂围垦总体规划》;

2、满足水土保持、环境保护、技术经济要求;

3、滩涂围垦前期政策处理已完成;

4、围垦区域内有关移民工作已安置完毕;

5、按规定缴纳滩涂资源使用费。

审批依据

《浙江省滩涂围垦管理条例》

审批流程

1、受理

2、审查

3、发证

4、实施

5、验收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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