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审批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县水利局
机构代码
00266432-9
受理人
审批中心水利窗口宋黎明
承办人
水政水资源科
审核人
杨奎厚
批准人
黄德慧
法定期限
20天
承诺期限
材料全15个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有编制资质单位编制的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文本
3、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审批条件
1、建设项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国家和省产业政策,符合水资源
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城市供水水源及其他有关规划。
2、论证报告书符合《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写基本要求》的规定
审批依据
1、《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令)
2、《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水利部、国家计委15号令)
审批流程
1、受理
2、审查
3、批复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