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审批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县水利局
机构代码
00266432-9
受理人
审批中心水利窗口宋黎明
承办人
防汛办水政水资源科
审核人
杨奎厚
批准人
黄德慧
法定期限
20天
承诺期限
材料全15个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项目法人要求审批洪泛区、蓄滞洪区内建设非防洪建设项目洪水影响
评价报告的申请文件;
2、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或受理通知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建设项目洪水影响评价报告》;
5、建设单位自行安排的防洪避洪方案和应急措施;
6、影响公共利益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提交有关协调意见书或承诺书。
审批条件
符合有关规划和洪泛区、蓄滞洪区防洪、行蓄洪标准、有关技术及管理要求,不妨碍行洪和蓄滞洪4、不影响第三人的合法水事权益或已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5、已落实更新补种林木的地点和经费。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
审批流程
1、受理
2、审查
3、决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