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水工程建设项目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审查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县水利局
机构代码
00266432-9
受理人
审批中心水利窗口宋黎明
承办人
河道管理所规划与建设管理科
审核人
曾建伟
批准人
黄德慧
法定期限
20天
承诺期限
材料全15个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项目法人要求审查水工程建设项目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申请文件;
2、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或受理通知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报请规划同意书的申请报告
5、其他相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
审批条件
符合有关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的要求。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审批流程
1、受理
2、审查
3、决定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