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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程建设项目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审查
发布时间:2009-4-29 14:39:57 作者:
 

项目名称

水工程建设项目符合流域综合规划审查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县水利局

机构代码

00266432-9

受理人

审批中心水利窗口宋黎明

承办人

河道管理所规划与建设管理科

审核人

曾建伟

批准人

黄德慧

法定期限

20

承诺期限

材料全15个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项目法人要求审查水工程建设项目符合流域综合规划的申请文件;   

2、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或受理通知书;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报请规划同意书的申请报告

5、其他相关地区和部门的意见

审批条件

符合有关专业规划、专项规划的要求。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

审批流程

1、受理

2、审查

3、决定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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