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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内部装修消防设计防火审核
发布时间:2009-4-28 16:11:03 作者:
 

项目名称

建筑内部装修消防设计防火审核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松阳县公安局消防大队

机构代码

 

受理人

县行政服务中心消防窗口

文莉莉

承办人

刘志岗

审核人

李振兴

批准人

鲍才铿

法定期限

10

承诺期限

      2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申报材料

1)填报《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审核申报表》;

2)提供装修平、立、剖面的设计图纸,装修节点详图、水、电及消防系统图纸。

3)增设自动消防设施的内部装修工程应送消防设计专篇;

5)原建筑物平、立、剖面图,消防设施布置图;

6)建筑消防设施设计必须由具备法定资格单位承担,图纸必须有设计证号、设计单位名称及设计人员、审核人员的签名,图号、工程编号,盖设计专用章

6)原建筑消防审核、验收意见书 (949月以前竣工的建筑,可用建筑合法性证明替代原建筑消防审验意见),改变其使用性质的项目应另提供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书;

7)设计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审批条件

1.19949月以前竣工的建筑,应提供房产合法性证明材料;
    2
19949月以后竣工的建筑,应经消防审核验收合格。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审批流程

受理   窗口办理  审批  送达意见书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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