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偏远山区、海岛的农村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许可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环保局建设项目管理科
机构代码
00266462-8
受理人
环保窗口
承办人
审核人
周才用
批准人
杨水文
法定期限
/
承诺期限
5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企业依法设立文件(包括营业执照)
3、本单位直接从事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人员专业培训考核合格证
明;
4、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图纸(包括厂区平面布置图、厂房内设施设备分
布图等)和文字说明;
5、处置技术和工艺的说明;
6、医疗废物处置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审批条件
1、不具备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条件的偏远山区、海岛的农村医疗机构;
2、严格执行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和要求。
审批依据
《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