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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试生产(使用)阶段:
1、项目环保审批意见、环评建议与工程实施情况对照表;
2、建设项目施工总图和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图纸和资料,污染源分布图;
3、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或排入集中污水处理厂的证明;
4、对周边有环境敏感点,应在敏感点落实相应污染物同步监测方案;并提供周边环境质量监测报告;
5、已向可能受试生产污染物排放影响的单位、社区、生产经营者、住户等告知采用的环境保护设施和预期效果,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浓度(强度)、数量、地点、方式、去向、时间,受到污染物影响时减少影响的方法和措施,投诉途径和方式,被告知方的反馈意见;
6、有防范和消除试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各种环境污染事故的应急措施和解决投诉的预案;
7、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预验收申请报告。
二、竣工验收阶段:
1、对已经试生产的项目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申请表、登记卡);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总结,试生产环境保护设施运行小结;
(3)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表),涉及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调查表);
(4)建设项目试生产环境保护预验收意见;
(5)试生产临时污染物排放许可证(副本);
(6)解决受污染物排放影响的单位、社区、生产经营者、住户等投诉问题的处理结果证明;
(7)项目环评建议和环保审批要求与工程实施情况对照表(含工艺、设备清单);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9)“三同时”竣工环境监察记录;
(1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11)县级环保部门预审意见(上级验收项目)。
2、对直接验收的项目申请时应提交下列材料:
(1)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报告(申请表、登记卡);
(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总结;
(3)环评建议和环保审批意见与工程实施情况对照表;
(4)有污染物排放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表),涉及生态环境的建设项目应提供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调查表);
(5)建设项目竣工总图,污染源分布图,涉及水污染的应提供排水管网图;
(6)废水排入城市污水管网或排入集中污水处理设施的证明;
(7)“三同时”竣工环境监察记录;
(8)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组意见;
(9)县级环保部门预审意见(上级验收项目);
(10)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三同时”验收登记表。
*1: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监测表、调查报告、调查表均应委托有资质的监测单位编制。
*2:上述材料除注明的外均一式三份。报上级许可的增加部分材料按上级许可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