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行政审批中心 > 服务指南 > 卫生窗口 > 正文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资格认定
发布时间:2009-4-29 9:30:16 作者:
 

项目名称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资格认定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受理部门

松阳县卫生局

机构代码

002664281

受理人

医政科  丁子善

承办人

医政科  丁子善

审核人

医政科   

批准人

王善亮

法定期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6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和标准

收费标准: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许可工本费10/

收费依据:计价费〔1996122

申报材料

1、《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申请登记书》;

2、《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申请文件;

4、可行性报告;

5、《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复印件;

6、初审意见;

7、按规定要求的其它材料。

审批条件

1、符合当地医疗保健机构设置规划;

2、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符合《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基本标准》;

4、符合审批机关规定的其他条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1027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审批流程

1、申请人向县卫生局医政科提交材料;

2、材料初审;

3、受理申请;

4、审查核实;

5、审核合格的颁发《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执业许可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备注

 

版权所有: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技术支持:联信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