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行政审批中心 > 服务指南 > 卫生窗口 > 正文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发布时间:2009-4-29 9:29:38 作者:
 

项目名称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事项

受理部门

松阳县卫生局

机构代码

002664281

受理人

医政科  丁子善

承办人

医政科  丁子善

审核人

医政科  曾波

批准人

王善亮

法定期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6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

和标准

收费标准: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工本费5/

收费依据:计价费〔1996122

申报材料

1、申请表、审批表、单位和卫生局意见;

2、学历和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知识和业务技术培训的考核证明;

4、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要求的其它材料。

审批条件

1、从事如产科、妇幼保健等相应工作岗位;

2、经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3、具有中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医师以上技术职称,执业医师资格;

4、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1027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审批流程

1、申请人向县卫生局医政科提交材料;

2、材料初审;

3、受理申请;

4、审查和核定;

5、审查合格的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备注

 

版权所有:松阳县招标投标中心
技术支持:联信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