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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认定 |
项目类型 |
行政许可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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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部门 |
松阳县卫生局 |
机构代码 |
0026642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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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人 |
医政科 丁子善 |
承办人 |
医政科 丁子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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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人 |
医政科 曾波 |
批准人 |
王善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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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期限 |
6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60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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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
和标准 |
收费标准: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工本费5元/证
收费依据:计价费〔1996〕1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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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
1、申请表、审批表、单位和卫生局意见;
2、学历和职称、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知识和业务技术培训的考核证明;
4、卫生行政部门按规定要求的其它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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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条件 |
1、从事如产科、妇幼保健等相应工作岗位;
2、经卫生行政部门培训考核合格;
3、具有中专以上医学专业学历,医师以上技术职称,执业医师资格;
4、三年以上妇产科或外科临床经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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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1994年10月27日)
《母婴保健专项技术服务许可及人员资格管理办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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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
1、申请人向县卫生局医政科提交材料;
2、材料初审;
3、受理申请;
4、审查和核定;
5、审查合格的颁发《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审核不合格的,将审核结果和理由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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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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