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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名称登记
发布时间:2009-4-28 8:46:22 作者:
 

项目名称

企业名称登记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松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分局

机构代码

00266421--4

受理人

企业注册审查员

承办人

企业注册审查员

审核人

企业注册核准员

批准人

企业注册核准员

法定期限

10

承诺期限

2个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不收取费用

申报材料

(一)全体投资人签署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二)全体投资人签署的《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投资人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字);

(三)申请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国家”、“全国”、“国际”字词的,提交国务院的批准文件复印件;

(四)特殊的申请名称,名称登记机关可以要求投资人提交相关的说明或者证明材料。

 

审批条件

予设立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或予增加或变更名称的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

审批依据

《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

审批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审批中心工商窗口递交申报材料;

2、受理:审批中心工商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查询,符合条件的当即受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或指出需补齐的材料;

3、审核、发放通知书:受理申请后,由核准员进行审核,合法的2日内发放《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不合法的予并说明理由。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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