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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土地和建筑物用途审批
发布时间:2009-4-30 15:52:02 作者:
 

项目名称

改变土地和建筑物用途审批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

机构代码

00266461-X

受理人

黄晓兰

承办人

黄晓兰

审核人

  叶世荣

批准人

刘松法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申报材料

改变土地用途:

1、申请报告一份;2、工地权属证明一份;3、经修改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二份;

4、补交土地出让金收据(复印件)各一份。

改变建筑物用途:

1、申请报告一份;

2、房屋权属证明一份;

3、原建筑物建施图(平、立剖及基础图);

4、拟改变建筑物用途的工程设计方案二份;补交相关规费收据复印件一份。

审批条件

符合地块的控制性详细规划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审批流程

1、受理早请;

2、审核申请材料;

3、定地踏勘;

4、书面批复或发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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