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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
发布时间:2009-4-30 15:51:46 作者:
 

项目名称

城市规划区内临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审批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

机构代码

00266461-X

受理人

黄晓兰

承办人

黄晓兰

审核人

  叶世荣

批准人

刘松法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申报材料

(1)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

(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3)建设项目现状平面图(折成4号图幅,有资格的城市专业测绘单位提供,能有效反映用地边界外50范围的地形地貌)环境关系,其图幅不小于二号图,测绘单位盖章确认,提供软盘或光盘电子文件,规划总平面布置图(其不小于A2图幅)

(4)土地预审意见书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5)属划拨土地的需提供选址意见书复印件。

审批条件

以划拨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向县建设局申请,由县建设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持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向县建设局申请,由县建设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审批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审批中心建设窗口提出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申请;

2、受理:审批中心建设窗口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出具受理决定书,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或指出需补齐的材料;

3、审批:建设窗口审核材料齐全受理后,由建设局相关科室出具审核意见,局领导签署审批意见;

4、核发许可证;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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