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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瓶装燃气综合经营应提供下列材料:
1.浙江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企业法人代表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等证明。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
3.瓶装燃气经营设施的工程项目核准文件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的相关材料;
4.与上游供气企业签订的供气合同;
5.资产证明材料,管理、技术人员的配备情况(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管理、技术、作业人员的岗位资格证;
6.抢险抢修人员和设备的配备情况(附劳动合同、社保证明);
7.安全生产险投保单;
8.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事故应急预案,企业章程和服务规范:(1)液化石油气安全管理总则(2)安全生产责任制度(3)安全教育制度(4)安全检查制度(5)防火防爆管理制度(6)安全装置管理制度(7)电气安全管理制度(8)设备维护、保养、检修管理制度(9)液化石油气钢瓶管理制度(10)交换班管理制度(11)事故管理制度(12)规范服务制度(13)用户管理制度(14)复称、退残制度(15)工艺、设备安全操作规程(16)槽车运输、装卸规程(17)管网巡回检查制度(18)设备检修档案(19)钢瓶管理档案(20)静电、防雷接地电阻定期检验报告(21)安全阀定压记录(22)高压软管的定期试压记录(23)运行巡检及交接班记录(24)灌装质量检验记录(25)槽车装卸记录(26)事故记录档案(27)安全检查整改记录(28)安全教育、培训档案(29)应急抢险预案(30)企业章程;
9.其他有关文件和证明。
(二)申请瓶装燃气供应经营需提供下列材料:
1.瓶装燃气综合经营单位和个人申请设立瓶装燃气供应站点:
(1)浙江省瓶装燃气经营许可申请表(一式三份);
(2)站点负责人和安全技术负责人的职务、职称等证明,依法取得的工商营业执照;
(3)站点的核准文件;
(4)防泄漏、防火、防爆安全管理制度和营业制度:供应站巡查制度、供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