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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发布时间:2009-4-30 15:29:16 作者:
 

项目名称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

机构代码

00266461-X

受理人

黄晓兰

承办人

黄晓兰

审核人

钟土军

批准人

程晓东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松计价2003(116)文件

申报材料

1、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表,一式三份;       2、改变城市绿化规划或绿化用地使用性质方案1份;           3、工程建设项目计划立项批文复印件1份和规划红线图、规划平面图各1份,或防灾救灾项目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                4、专家组论证意见1份,听证会意见1份。

审批条件

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绿地系统规划,与城市绿线一致;      2、绿地使用功能的改变或局部使用功能的改变并未改变绿化用地使用性质;                                3、源于城市总体规划调整、城市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国家重点工程建设、城市重大防灾救灾项目的需要;                    4、专家组论证、公众听证会意见一致。

审批依据

园林所工作人员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园林所进行现场勘察(重大许可项目决定,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需要延期审理时限的,报局领导审批)——相关科室审核、签署意见——园林所发放许可决定(证件或文件)。

审批流程

园林所工作人员受理、审查申请材料——园林所进行现场勘察(重大许可项目决定,由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需要延期审理时限的,报局领导审批)——相关科室审核、签署意见——园林所发放许可决定(证件或文件)

备注

改变绿化规划、绿化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表到园林所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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