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核准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
机构代码
00266461-X
受理人
黄晓兰
承办人
审核人
聂刚
批准人
程晓东
法定期限
3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申报材料
1、 申请报告;
2、 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核准申报表;
3、 拆迁人合法有效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证明;
4、 建设项目转让合同书;
5、 项目转让事项公告;
6、 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房屋的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受让方);
7、 办理有款业务的金融机构出具的拆迁安置资金证明及安置房源证明;
8、 委托拆迁合同。
审批条件
申报材料齐全。
审批依据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05号)
《浙江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07.3.29日省第十届人民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公布)。
审批流程
受理—审查—审核—公告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