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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审批
发布时间:2009-4-30 9:34:43 作者:
 

项目名称

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审批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

机构代码

00266461-X

受理人

黄晓兰

承办人

黄晓兰

审核人

 叶亚栋

批准人

刘文钊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5个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

申报材料

1、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审批表,一式三份;              2、环卫设施拆迁申请书;                     3、建设项目计划立项批准文件复印件1份(须交原件核对);      4、规划部门的一书两证复印件1份(须交原件核对);         5、拟拆除的环卫设施现状图1份;                  6、过渡措施文本和环卫设施补建方案、设计图纸及经市容行政主管部门同意的环卫设施补偿协议原件各1份。

审批条件

1、在开发建设和旧城改造过程中,原有环卫设施确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移位或重新规划布置的;                        2、建设项目已取得计划立项批文和规划许可的;

审批依据

《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审批流程

窗口工作人员受理、审查申请材料——环卫处进行现场勘察——相关科室审核、签署意见——窗口发放许可决定(证件或文件)。

备注

环境卫生设施拆迁方案审批表到窗口领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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