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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大型户外广告及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
发布时间:2009-4-30 9:29:13 作者:
 

项目名称

城市大型户外广告及建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等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行政服务中心建设窗口

机构代码

00266461-X

受理人

黄晓兰

承办人

黄晓兰

审核人

洪孙

批准人

刘文钊

法定期限

 

承诺期限

2个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

和标准

松阳县发展计划局、松阳县财政局文件  松计价[2005]123号《关于松阳县城区城市道路占道收费标准的批复

申报材料

1、提交市政道路临时占用、挖掘审批表:内容包括申请单位或申请人名称;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申请的经营地点、范围(面积)、项目和有效期限;2、按规定缴纳的占道费发票;3、提交业主身份证复印件

审批条件

1、完全民事行为的公民;2、从事城市范围内经营活动;3、无邻里纠纷和负面影响。

审批依据

《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

审批流程

1、申请:申请单位(申请人)到城建监察大队审批处理中心领取审批表,按要求填写后递交审批处理中心;2、受理:审批处理中心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同意受理的出具受理决定书,不同意受理的向申请人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或指出需要补齐的资料;3、组织现场勘查:受理后由审批处理中心负责通知市容执法中队中队长组织人员到现场勘察;4、审批:经过现场勘查,履行审批程序,符合条件的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单位(申请人)出具不予认可决定书;5、市容中队、大队领导在审批表栏签字,许可获得通过。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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