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专门从事名片印刷企业的设立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松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机构代码
47252039-7
受理人
李爱云
承办人
审核人
陈雪梅
批准人
叶世发
法定期限
6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7个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申请设立印刷企业审批登记表》;
3、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房屋使用证明(经营面积不少于15平方米,属租赁房,应有租房协议及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
6、注册资本证明(注册资本不少于10万元人民币的验资报告);
7、有必要的复印机、计算机、打印机、名牌印刷机等设备
8、其单位负责人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
审批条件
审批依据
《印刷业管理条例》第9条(国务院令第315号)
审批流程
受理、现场审核、发证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