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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报告;
2、《申请设立印刷企业审批登记表》;
3、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企业法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房产证明文件(厂房建筑面积不少于100平方米,排版制版类印刷企业厂房建筑面积需300平方米以上,属租赁房,应有租房协议及出租方房产证复印件);
6、注册资本证明(注册资本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排版制版类印刷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80万元人民币,个体、私营或个人独资企业需提交资本到位银行证明,国有、集体、联营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企业需提交会计事务所的验资报告);
7、其企业法定代表人取得县级以上出版行政部门颁发的《印刷法规培训合格证书》的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