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原址保护措施许可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松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机构代码
47252039-7
受理人
李爱云
承办人
审核人
陈雪梅
批准人
叶世发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即办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
3、工程对文物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
4、有关保护措施的具体方案,包括文字说明、图纸、专家论证意见;
5、承建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6、承建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审批条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审批流程
受理→审核→现场考察→批准→办结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