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迁移方案许可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松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机构代码
受理人
李爱云
承办人
审核人
陈雪梅
批准人
叶世发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即办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文物保护单位迁移所采取的措施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及设计任务书;
3、设计图纸及工程预算方案;
4、承建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承建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审批条件
审批依据
《浙江省文物保护管理条例》
审批流程
受理→审核→批准→办结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