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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许可
发布时间:2009-4-29 9:51:55 作者:
 

项目名称

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许可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松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机构代码

47252039-7

受理人

李爱云

承办人

李爱云

审核人

陈雪梅

批准人

叶世发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即办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需要在文物保护单位范围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相关说明文件;

3、确保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建设工程或者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的相关安全措施;

4、承建单位资质证书复印件;

 5、承建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审批条件

1、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

2、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或爆破、钻探、挖掘等作业不得破坏和影响文物保护单位的本体及其环境风貌.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十七条

审批流程

受理、现场考察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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