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内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确需改建和装修的许可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松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机构代码
47252039-7
受理人
李爱云
承办人
审核人
陈雪梅
批准人
叶世发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即办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受保护对象的现状情况,包括图纸、照片等详细资料;
3、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4、针对受保护对象的详细保护方案
审批条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审批流程
受理→审核→批准→办结
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