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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内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确需改建和装修的许可
发布时间:2009-4-29 9:51:34 作者:
 

项目名称

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内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确需改建和装修的许可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松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机构代码

47252039-7

受理人

李爱云

承办人

李爱云

审核人

陈雪梅

批准人

叶世发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受保护对象的现状情况,包括图纸、照片等详细资料;

3、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4、针对受保护对象的详细保护方案

审批条件

1、申请报告;

2、受保护对象的现状情况,包括图纸、照片等详细资料;

3、工程施工单位资质证明;

4、针对受保护对象的详细保护方案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第二十二条

审批流程

受理→审核→批准→办结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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