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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传统风貌协调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及设计方案许可
发布时间:2009-4-29 9:51:12 作者:
 

项目名称

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重点保护区、传统风貌协调区范围内的建设项目的选址及设计方案许可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松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机构代码

47252039-7

受理人

李爱云

承办人

李爱云

审核人

陈雪梅

批准人

叶世发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20个工作日

即办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

3、工程对文物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

4、保护文物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所采用的相关措施设计

审批条件

1、申请报告;

2、建设工程的规划、设计方案;

3、工程对文物可能产生破坏或影响的评估报告;

4、保护文物安全及历史、自然环境所采用的相关措施设计

审批依据

《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省人大)

审批流程

受理→审核→批准→办结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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