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对县级文物保护单位、未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修缮许可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
松阳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机构代码
47252039-7
受理人
李爱云
承办人
审核人
陈雪梅
批准人
叶世发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即办件
收费依据和标准
不收费
申报材料
1、申请报告;
2、由相应资质设计单位编制的修缮方案和工程设计资料; 3、承建单位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复印件;
4、承建单位法定代表人、工程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5、化学加固及防风化处理的试验报告等。
审批条件
审批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审批流程
受理→审核→现场考察→批准→办结
备注